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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何某些藥材在煎煮時要先煎?
「先煎」,顧名思義指這類藥材要比其它藥物多煮一些時間,然後再放入其他藥材同煎取汁。先煎的目的有二:
1.消除或降低藥材的毒性
一般含有毒性的藥材,例如:川烏、草烏、附子、生南星、生半夏…等,必須久煎才能降低或緩解藥物所含的毒性,並且有利於有效成份的煎出。據藥學研究證實,川烏、附子…等,不僅含有強心作用的非生物鹼,也含對人體有毒的「烏頭鹼」,隨著煎煮時間的延長,其強心效用增加,而毒性則大大降低。
2.有利於有效成份的溶出
有些礦石、貝殼類材料,如:石決明、牡蠣、玳瑁、鱉甲、龜板、珍珠母、水牛角…等,由於質地堅硬,又含有鈣鹽、膠質、蛋白質、氨基酸…等有機物。而這些礦石類、貝殼類藥材的重要成份多半分佈在藥材組織間隙之中,必須久煎熬煮才可萃取出部分有效成份,否則應有的療效將會降低。
另外像石膏、紫石英、白石英、花蕊石、寒水石、自然銅…等,如採先煎,可使成份溶解度加強,充份達到飽和量。
屬蘭科植物的石斛也需要先煎、久煎,除了可以增加有效成份「石斛鹼」的溶出外,還可提高其「生物活性」。
上述規定要先煎的藥材最少必須先煎三十分鐘(如條件允許,可延長至兩個小時),然後再加入其他藥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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